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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4年的一個上課日,我和同桌一個脾氣最壞的男孩吵了一頓。他心有不甘地把我新買的筆袋子全個偷去了,還理直氣壯地謊稱自己清白。

班主任見勢色 不對,而且又是兩個成績好的學生爭吵,只好叫了我和他的媽媽來和解。兩個大人一碰面免不了客氣地互賠不是,

平息了這在大人眼中的兒嬉爭執。男孩和她媽離開 後,班主任問我為何如此衝動? 我二話不說就表明: 他不講理,而且他沒有真相說清楚,掩蓋了事實。

老師第一句話,竟是對著我媽說: 就算讓你說清楚又如何, 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說不清了。既然對方道欺了那就了事罷...

2012年的六月,我離職前和一個曾對我做了錯事的男同事吃最後一頓午餐時,用了這個小時候發生的故事來作引旨,希望他曾犯過的錯誤,

不要在別的女孩身上重犯。

結果...是換來一番不知所以,慒然若失。班主任說得太對了,她指出了社會的現實,只是對當時那個不諳世事的小學生來說,她說得太早。

世人都不甘於承認錯誤,礙於自尊、面子、蓋掩了是非之心,掏出讓自己理直氣壯的假氣勢來強壯維護自己的假真理。

的確,世上有太多的真理無法被說清楚,有些事總是看穿不能說穿。說穿了,嬴得了真理,輸掉了關係,後果也許更難以承受。但是,

是非對錯總應在心裏有個分寸,我不反對不代表認同。這種堅持也不能維護,那麼天下就無法無天了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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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沙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